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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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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会秘书处人员任职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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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会秘书处人员任职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、秘书处各部门:

  根据《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》和《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并结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需要,经秘书长提名、会长批准,现将秘书处专职人员的聘任决定通知如下:

  同意聘任陈祥泽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兼企业发展部部长;

  同意聘任陈蔚霖同志为协会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;

  同意聘任陈毅虹同志为协会办公室副主任

  聘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。聘任期间的工资和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,参照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。



汕头市建筑业协会

2025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