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秘书处各部门:
根据《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》和《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并结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需要,经秘书长提名、会长批准,现将秘书处专职人员的聘任决定通知如下:
同意聘任陈祥泽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兼企业发展部部长;
同意聘任陈蔚霖同志为协会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;
同意聘任陈毅虹同志为协会办公室副主任
聘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。聘任期间的工资和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,参照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。
汕头市建筑业协会
2025年12月31日